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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作者: 来源: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 字体[ ]

醴政办函〔201735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醴陵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30

 

 

 

 

 

 

醴陵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122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及《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造纸行业落后产能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湘经信产业〔2017452号)等文件精神和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环保、安全、质量、能耗不达标的企业或生产线,确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按期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规模发展,扶优扶强,助推造纸行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一)淘汰目标。

1. 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2. 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

3. 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4. 年产1万吨及以下的造纸企业。

(二)整治目标。

现有1万吨/年以上产能的合法企业,按照产业政策标准,淘汰落后生产线及设备,技改升级,改造生产线、环保、安全等设施,整改验收达标后,恢复生产。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醴陵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康月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志超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王吉祥任副组长,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相关镇人民政府和造纸行业协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科信局局长徐德军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许君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单位职责。

    市经科信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造纸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进行鉴定,明确淘汰纸机数量和范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纸机的验收和奖补兑现工作;配合各部门执法,按照有关部门的函告向供电部门下达停止供电文书。

市环保局:负责造纸企业环保手续的完善;牵头组织负有执法职能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造纸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

市发改局:按照相关政策,办理造纸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投资项目备案手续。

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依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依法指导造纸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登记。

市安监局:负责牵头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依法依规对造纸企业征税,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调查处理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市财政局: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造纸企业用地手续,依法查处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违法行为。

市水利局:负责依法查处企业取水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审核企业入河(库)排污口的设置。

市林业局:负责办理造纸企业林地手续,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市住建局:负责办理造纸企业用地规划手续,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供电公司:负责对造纸企业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配合执行停电措施。

相关镇人民政府:协助配合查处辖区内造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落后纸机的拆除和销毁工作,并防范安全事故。

造纸行业协会:负责做好造纸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发挥行业自律,积极推动造纸集中区规划建设工作,支持配合造纸行业转型升级。

四、整改要求

(一)限期淘汰专家鉴定落后产能。

所有经专家鉴定为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的纸机或设备,所属企业应在20171220日前拆除淘汰,逾期不拆除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分类整改不同规模企业落后产能。

1. 依法取缔关闭年产1万吨及以下造纸企业,责令企业限期内拆除和销毁落后生产设备;

2. 允许现有1万吨/年以上产能的合法企业,在淘汰落后生产线的前提下,使用企业现有符合国家政策的生产线进行过渡生产(过渡期3年),但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企业使用生产设备属于不被淘汰机型;

2)企业产能在1万吨以上;

3)企业生产排放达标且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装置;

4)企业生产期间无群众投诉;

5)企业完成《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经信委关于发布〈湖南省推进水污染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制方案〉的通知》(湘环函〔2017508号)规定“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的整改任务。

(三)鼓励企业规模发展。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扩产升级、规模发展[单机单线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且企业新建、扩建废纸浆单条生产线在10万吨、5万吨/年及以上]

(四)环保手续完善到位。

对未取得环评批复或纸机型号与环评批复型号不相符,属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须在限期内到环保等相关部门完善手续。

五、奖补条件

(一)全部淘汰纸机的合法造纸企业的奖补条件。

1. 企业全部纸机生产线型号与环评批复或已在环保部门技改备案的型号相符;

2. 企业纸机在20171220日前拆除;

3. 企业自愿放弃产能;

4. 企业不参与兼并重组,并退出造纸生产或转产。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给予奖补;之前已享受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奖补的纸机不重复奖补。

(二)淘汰落后纸机、技改升级的合法造纸企业的奖补条件。

1. 企业全部纸机生产线型号与环评批复或已在环保部门技改备案的型号相符;

2. 企业落后纸机在20171220日前拆除;

3. 企业保留产能、技改升级。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给予奖补;之前已享受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奖补的纸机不重复奖补;之后保留的纸机不再享受本级奖补政策。

六、奖补标准

(一)奖补标准:

1. 1575型落后纸机:55万元/台;

2. 1092型落后纸机:50万元/台;

3. 787型落后纸机:10万元/台。

(二)对全部淘汰纸机的合法造纸企业的奖补。

1. 纸机生产线型号与环评批复型号相符的,按该型号纸机奖补标准足额奖补。

2. 纸机生产线型号与在环保部门技改备案的型号相符的,按该型号纸机奖补标准的80%奖补。

(三)对淘汰落后纸机、技改升级的合法造纸企业的奖补。

1. 纸机生产线型号与环评批复型号相符的,按该型号纸机奖补标准的60%奖补。

2. 纸机生产线型号与在环保部门技改备案的型号相符的,按该型号纸机奖补标准的50%奖补。

(四)对其他自愿申请淘汰纸机的合法造纸企业的奖补。

若合法造纸企业自愿申请淘汰符合产业政策的纸机(1575型以上机型纸机),并按照整改要求在规定日期前整改到位,可按照1575型落后纸机的奖补标准,根据企业全部淘汰或者淘汰落后纸机、技改升级的选择,享受相关奖补。

    七、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统筹推进。

强化环保、土地、安全、质量等指标的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产能合规、纸机装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要求、排污达标的造纸生产企业,通过整改验收后可以申请复产。

(二)市场引导,严格执法。

强化市场引导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鼓励建设造纸集中区,采取行业主导、市场运作模式,推进造纸集中区建设。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宣传引导、奖补退出、扶优扶强等措施向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方向转型升级。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拆除落后纸机,逾期不拆除的,将列为环保等执法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三)明确责任,落实政策。

由市经科信局牵头,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所在镇、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及有关单位全力配合。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策,把握好落后产能淘汰、审批把关、批后监管三个环节,开展综合整治,并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切实淘汰造纸行业落后产能,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腾出空间,促进市区环境优化提升。

    八、实施步骤

(一)集中执法阶段(2017319日开始至复产)。

对全市15家造纸企业全面停电、停产整改,企业主动按照产业政策标准,淘汰落后生产线及设备,技改升级,改造生产线及环保、安全等设施,整改达标后,企业提出复产申请,达标验收批复后,恢复生产;对年产1万吨及以下造纸企业,下达取缔关闭通知,依法注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责令企业拆除和销毁落后生产设备。(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具有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

(二)淘汰动员阶段(20171031日前)。

制定下发《醴陵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召开动员大会,下达目标任务;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经科信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淘汰整改、验收复产阶段(20171031日至1220日)。

1. 淘汰整改阶段。

造纸企业根据本企业落后纸机型号数量,选择整改方式,于1110日前填报《醴陵市造纸企业淘汰落后纸机申报表》(见附件1),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申报,在20171220日主动拆除并销毁落后纸机。(牵头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

2. 验收复产阶段。

1)对已完成拆除纸机任务的企业进行验收。已完成拆除纸机任务的企业填报《醴陵市造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验收表》(见附件2),经所在镇人民政府现场踏勘、核对无误后,报领导小组审批,获批公示后由市财政局兑现奖补资金。(牵头单位:市经科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2)批准已完成技改升级任务的企业恢复生产。达到现有1万吨年以上产能的合法企业,按照产业政策标准,淘汰落后生产线及设备,技改升级,改造生产线、环保、安全等设施,整改达标后,企业提出复产申请,达标验收批复后,恢复生产。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全面履职。

淘汰落后产能是国务院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现状、宏观经济形势和未来发展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服从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期如质完成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助推造纸行业转型升级。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造纸行业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三)依法依规,淘汰到位。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主管单位要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20171220日之前,未按要求拆除落后纸机的企业,一律不给予奖补,并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四)严肃纪律,责任追究。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职尽责,不折不扣地完成此项任务。领导小组将对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

 

附件:1. 醴陵市造纸企业淘汰落后纸机申报表

2. 醴陵市造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验收表

 

附件1

醴陵市造纸企业淘汰落后纸机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7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营业执照号



排污许可证号



企业人数


生产状况


企业法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纸机型号

数量(台)

是否与环评批复一致

备注


















 

 

 

 

 

纸机型号

数量(台)

纸机型号

数量(台)









淘汰产能(万吨) 


产品(纸)种类



 
 
 

承诺:在 2017     日前拆除全部落后纸机      台;逾期(20171220日前)未拆除,则自愿放弃奖补政策。
 
 

 

承诺人(企业法人)签字:                                

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说明:1. 纸机型号:XX型号纸机(XX网纸机);2. 企业性质:股份、合伙、独资;3. 生产状况:正常、停产。

附件2

醴陵市造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验收表

时间:2017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定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产品(纸)种类


淘汰落后产能效果(吨)

节能

(折标煤)


减排

COD


SO2


拆除落后纸机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关停时间

拆除时间

最终去向



















实施及完成情况(企业填写)

 

我厂已于2017      日之前,拆除上述落后纸机   台。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验收组意见

 

 

 

 

 

 

验收成员签字:                                       年  月 













说明:纸机型号:XX型号纸机(XX网纸机)。